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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认定申请受理实现跨省通办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自6月30日起,正式启动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今后,在我市生活的外地申请人将不再受户籍地限制,可以向我市任意镇(街)提出认定申请。
  为满足广大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有效服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群体,为他们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我市按照中省工作要求,本着“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启动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
  据了解,我市各镇(街)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受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生活在我市的外地申请人可以在我市任意镇(街)提交办理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受理镇(街)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随后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户籍地按规定时限权限办理,并将结果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反馈给受理镇(街)。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由户籍地民政部门按规定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补贴。本报记者鲁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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