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9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专 题
第04版:专题
第05-16版:特刊
第06版:特别策划
第07版:特别策划
第08版:特别策划
第09版:特别策划
第10版:特别策划
第11版:特别策划
第12版:特别策划
第13版:特别策划
第14版:特别策划
第15版:特别策划
标题导航
|
东方大国 深刻变革
西秦风云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东方大国 深刻变革
本报记者祝嘉
“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是毛泽东195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出的号召。新中国成立初期,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全面封锁,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抗美援朝战争胜利
“朋友!你是这么爱我们的祖国,爱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你一定会深深地爱我们的战士——他们确实是我们最可爱的人!”1951年4月11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谁是最可爱的人》,从朝鲜战场归来的作家魏巍以朴素的语言、真挚的情感,讴歌了为家国安宁而奉献青春、挥洒热血的志愿军战士,“最可爱的人”的称谓从此传遍祖国大江南北。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10月初,美军无视中国政府一再警告,悍然越过三八线,把战火烧到中朝边境,直接威胁新中国的国家安全。危急关头,朝鲜劳动党和政府请求中国出兵支援。
“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1950年10月8日,毛泽东发布命令,组建以彭德怀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10月19日,志愿军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和朝鲜人民共同抗击侵略者。
经过艰苦卓绝的战斗,中朝军队打败了武装到牙齿的对手,打破了美军不可战胜的神话,迫使不可一世的侵略者于1953年7月27日在停战协定上签字。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
随着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加强国家政治、法律上层建筑领域的建设,更好地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成为重大而迫切的任务。为此,毛泽东亲自主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
在浙江杭州的西子湖畔,坐落着一幢青砖叠砌的西式建筑——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这里度过了77个日夜,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确定了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政治制度,指明了为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继续奋斗的正确道路。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1953年,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在总路线的指导下,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进行。农业一般经历了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几个阶段;手工业一般经历了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几个阶段;资本主义工商业,大体经过了从低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统购包销、加工订货)到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公私合营)发展的过程。
1956年1月15日,北京各界20多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了大会。中国大地上到处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庆祝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
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至此,中国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伴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新的经济基础的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科学文化体制基本形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在党的带领下,中国这个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