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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法院:
法官多次释法析理土地承包纠纷结案

  本报讯因未约定承包期限,双方引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3月18日,陇县人民法院法官和法警冒雨赶赴现场,将一起争议已久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王某是陇县城关镇某村村民,2005年他从所在组承包了一块集体土地,并在承包的土地内修建了房子、围墙和百吨电子磅。双方口头约定了承包费,但未约定承包期限,王某每年依照约定缴纳土地承包费。2018年6月,村组按照有关环保要求,通知王某欲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并且自2018年起组上再未收取王某的承包费。由于王某未交回所承包土地,致双方产生纠纷,后诉至法院。
  庭审中,原告要求被告王某支付实际占用期间的土地承包费,被告又以未实际使用土地为由拒绝支付承包费,并且口头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补偿其在所承包土地上修建的附着物损失,双方互不相让。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多次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达成了协议。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赶赴现场监督执行拆除情况,及时督促被告现场清理遗留物品(见上图),使这起争议已久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执结。
  (白杨赵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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