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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方向盘受处罚
  近年来,因抢夺方向盘而酿的悲剧屡屡发生。同时,因为抢夺方向盘被判入狱的也不在少数。然而仍然有人置公众利益于不顾,一言不合就抢方向盘。这不,陈仓区检察院近日就办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28日,犯罪嫌疑人吕某某乘坐宝鸡至凤翔(纸坊)城际公交车回家。因其子右耳完全失去听力,从医院出来后心情不好,当公交车经过周原镇王家村十字路口时,吕某某要求公交车在未设公交站点的路口停车。司机未停,吕某某便拉拽公交车方向盘,导致公交车撞在树上,造成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后吕某某被一名男乘客当场制服。2月4日,陈仓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犯罪嫌疑人吕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询问,当天吕某某给孩子看病,因检查结果不理想,致使他心情不好,因而发生抢夺方向盘的事。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夺方向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吕某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致使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
  公共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应遵守公共秩序,文明乘车,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多为对方着想、换位思考、避免冲突和意外,切勿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过激行为。如遇个别乘客无理取闹、干扰司机安全驾驶的应及时予以制止,这不仅是为自己生命安全负责,更是为全车乘客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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