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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检察院:
为受骗老人追回54万元涉案款
  本报讯“谢谢检察官帮我挽回损失,我做梦也没想到你们半个月就给我把钱要了回来。”54岁的刘某紧紧地握着主办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近日,凤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存款案中,耐心释法说理,为13名参与集资的老人追回了54万元涉案款。
  2016年,犯罪嫌疑人蒋某伪造某担保公司合同及印章,以高息返本为诱饵,公开向社会非法吸收存款,许诺到期后返以高额回报,不少老年人听信其言,将养老钱交之经营。第一年,蒋某按期向老人们返还了集资利益,其他老人看到后,也纷纷拿出养老钱让蒋某经营。蒋某先后非法吸收刘某等13名集资参与人存款72万元。次年开始,蒋某以经营不善等理由拒不返利。这时,刘某等人才发现上当受骗,纷纷要求蒋某返还本金,但蒋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推托,或者返还极小部分本金。截至被立案侦查,还有54万元本金未返还。
  凤县检察院及时介入此案,要求公安机关加大查处、扣押涉案财产力度。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办案检察官多次向蒋某释法说理,动员其退还钱款。经办案人员耐心教育,蒋某表示认罪悔罪,愿意退还骗取老人的钱。后经筹措,蒋某向检察机关上交涉案款54万元,院里及时向13名集资参与人发还了涉案款。本报记者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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