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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严禁要记于心践于行
晓理
  春节临近,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下发了关于廉洁过节的相关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切实做到“九个严禁”,这是善意提醒,也是廉洁警钟,更是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具体体现。党员干部应该把“九个严禁”记于心践于行,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干干净净过春节。
  “九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细看“九个严禁”,涵盖方方面面,只要党员干部记于心践于行,无论过什么节日,都不会违反纪律规矩。从这个角度说,“九个严禁”就是党员干部的“护身符”。但是知易行难,要做到“九个严禁”,党员干部必须把这些廉洁“禁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而不是挂在嘴上落在空中,那样的话,既让这些“禁令”成了一纸空文,也让自己容易违规逾矩。纵观这些年通报的违纪案例,有违规收受消费卡的、公车私用的,有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因为违反廉洁“禁令”而被处理的党员干部何其多,不仅让自己身败名裂,更让家人蒙羞,悔之晚矣。
  每逢节日特别是春节等传统节日,各级纪委都会敲响廉洁过节的警钟,这有现实必要性。在各种诱惑面前,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始终警醒自己“没有白吃的午餐”,一定要举一反三做到“九个严禁”,不违纪不违规,这样才能高高兴兴过年去,欢欢喜喜上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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