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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12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秉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和《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会议对三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新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要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积极推进落实审计公开,切实管好百姓“钱袋子”。要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真正把问题解决好,回应好人民群众关切期盼,真正让代表满意。要提升立法质量,按照相关立法程序,将《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让《条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作用。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工作水平,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认真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人大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等内容,精心准备议案建议,确保会议按时顺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万奎,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刘焕勋,副主任王都让、曹海芹、孙敬虎,秘书长范同兴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时镇,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本报记者韩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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