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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宝鸡召开
省委书记刘国中作出批示
  本报讯12月25日,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宝鸡召开。省委书记刘国中作出批示。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讲话,副省长、宝鸡市委书记徐启方参加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主持。
  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以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作出贡献。
  会议强调,要突出抓重点、破难点、强支点,持续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防范化解隐患风险,确保政治更安全。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加强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深入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要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基础、智能化建设支撑作用,创新激发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守护一方平安。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分领域分行业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观摩了宝鸡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市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和东岭社区、金河尚居社区社会治理工作情况。
  本报记者王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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