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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干部卸包袱也是一种担当
谭逊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没有了思想包袱,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谋事、激情干事……”前不久,金台区、凤翔县纪委监委先后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大会,为被“抹黑”的干部还了清白,给被诬告的干部卸了“包袱”,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形成激浊扬清的良好政治生态意义重大。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敢于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往往容易得罪人。笔者在基层采访时,遇到一些干部诉委屈,他们在工作上大刀阔斧,就因为没有满足一些人不符合政策的要求,就被人说这干部“黑得很”甚至到处告状。如果这个干部确实贪污腐败,任何人都可以拿真凭实据举报,把其“拉下马”,这是他咎由自取。但个别人就拿那些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甚至自己猜想的所谓“证据”,给干部泼“脏水”,告“黑状”,让不明真相的人在后面议论纷纷、指指点点,给干部造成不良影响,增加了心理负担。虽然说清者自清,但被冤枉的干部不可能给每个人去解释,背着这么沉重的思想“包袱”,他们还有什么干事的激情和心劲?!
  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是党对干部的一贯原则。对那些腐化堕落的干部严查重处,百姓无不拍手称快;对那些被错告、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是对不实举报最有力的回击,也是帮其卸下思想“包袱”激励担当作为最直接的举措。如果对不实举报不及时澄清,就会让干部寒了心、泄了气,少了谋事胆气、缺了干事锐气,遇事“稀泥抹光墙”,工作上裹足不前。现在一些干部之所以守摊混事,做“你好他也好”的“好好先生”,某种程度上也有怕得罪人怕被诬告等原因,这对党的事业是极为不利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各级执纪部门给干部澄清正名“卸包袱”,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表现。
  为干部澄清正名不是解决一时一事的权宜之计,而是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今年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提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作为执纪部门,应该形成“严惩腐败是担当,澄清正名也是担当”的共识,既不让腐败分子漏网,也要给清白干部撑腰。
  现在大多数人的惯性思维是“没有问题,人家能告你?”“当了这么多年干部,能没有一点问题?”所以,与查处腐败分子相比,给干部澄清正名,执纪部门压力更大。正因为压力大,才方显担当。具体实践中,如果一名干部被举报,经过核查结果属实,就须对被举报人予以相应的党纪国法处理;若经过核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举报的问题不存在,就应按“疑罪从无”及时澄清事实,还人清白,以正视听,而不是“挂起来”不下结论,混淆视听。不仅如此,还应该在调查中发现、识别那些讲原则、敢担当的好干部,在选人用人时给党委建议提拔重用,同时对恶意举报者追责问责,以“扶正气驱邪气”的中医疗法,让担当者更有担当,让诬告者没有市场。
  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勇于担当、干净干事的干部是最宝贵的资源。给干部澄清正名解除其后顾之忧,让他们轻装上阵,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撸起袖子加油干,勇做改革发展“弄潮儿”,这是大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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