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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万元奖励瞪羚企业
  本报讯近日,笔者从宝鸡高新区获悉,23家企业被认定为“2020年度宝鸡高新区瞪羚企业”,高新区对符合财政支持条件的23家企业给予2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技改及扩大产能领域,激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实现“跳跃式”发展。
  一个地区的“瞪羚企业”数量越多,表明这一地区的创新活力越强,发展速度越快。高新区瞪羚企业主要从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石油钻采装备制造、机床工具制造、高速铁路装备制造、军工电子信息、中低压输变电设备制造等七大产业集群中遴选,同时面向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现代服务等战略新兴产业。此次认定的23家企业涉及新材料、石油钻采装备制造、互联网+、智能制造、新能源等行业和领域。入选瞪羚企业的条件有两项,一是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年主营收入的5%;二是衡量企业发展前景、成长性的收入增长率或利润增长率,根据企业规模的差异,收入增长率分别达到10%—20%或企业的利润增长率达到10%。在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也可入选瞪羚企业。经过项目征集、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陕西中北泰钽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通过2020年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
  据了解,宝鸡高新区已有22家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的中小科技企业入选国家瞪羚企业库,2018年获得国家、省级奖励28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瞪羚企业不仅可获得直接认定奖励,还可获得研发投入奖励等后补助奖励。
  (张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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