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本期发布:
服务好与差由您来评价
高新区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本报讯“请您为我的服务进行点评。”近日,记者在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看到,群众办理完业务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对其服务进行了点评。据了解,高新区实行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构建起全方位评价体系,助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主要就是将政务服务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高新区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和提供政务服务的单位,均是“好差评”评价对百姓注象,所有接入“一窗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都属于“好差评”评价范围。也就是说,群众只要进行了业务办理,都可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手机短信评价、窗口评价器、大厅自助机、动态二维码等方式,对此次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内容涵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便捷性等政务服务评价指标。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评价结果可具体到每个事项、流程。所以后台收到群众评价后,他们会迅速进行处理和反馈,并将审批流程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本报记者李一珂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