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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赔偿纠纷
本报讯近日,一起劳务伤害纠纷案在陈仓区人民法院开庭。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雇佣双方达成一致,打工期间意外致残的吕某某获赔54万余元,被告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支付了赔偿款。
去年10月17日,原告吕某某受雇到被告企业从事金属切割工作。上班的第二天上午,吕某某在撕碎机上维修疏通机器时,因操作不当导致右腿被夹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并对其右小腿进行了截肢手术。出院后,经鉴定吕某某的伤势已构成七级伤残。吕某某住院期间,这家企业垫付了吕某某两次住院医疗费和护理费,出院后主动出资给吕某某安装了右小腿假肢,并和吕某某商量赔付金额,但吕某某对该公司提出的赔付金额并不满意,双方因此矛盾激化。
今年5月,吕某某将这家企业诉至陈仓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4万余元。办案中,承办法官分别到这家企业和吕某某家中进行走访。随后,又组织吕某某及所在的村委会干部、帮扶干部和这家企业的法人进行四方沟通,为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吕某某当庭拿到赔偿款后,拉住承办法官的手热泪盈眶,不住地表示感谢。
(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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