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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砸破路边车玻璃被判刑
检察官说:醉酒的人犯罪要担责

  白杨于艳
  一男子酒后心情不好,砸破数辆路边停放的汽车玻璃,有没有触犯法律?近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情回顾
  今年1月10日晚,犯罪嫌疑人唐某与朋友相约聚餐,其间饮酒。饭后离开朋友家,唐某步行至市区姜谭路北侧,用手里的螺丝刀先后将沿路6辆汽车后挡风玻璃砸破,经鉴定六辆车的后挡风玻璃价值总计4970元。次日,多名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于3月3日将唐某在其家中抓获。到案后,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自己当晚喝了酒,心情不好,为了发泄情绪,才有了这样的行为。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唐某为发泄情绪,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共计4970元。符合上述《解释》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
  检察官提醒
  在日常朋友聚会中,饮酒一定要适量。酒后大脑容易兴奋,稍微放纵就可能违法犯罪。同时,要爱护公私财物,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还要承担经济赔偿,所以酒后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言行,切勿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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