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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被列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城市
  本报讯9月1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宝鸡市参评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了副省长、宝鸡市委书记徐启方,市长惠进才对参评工作的批示精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荣贤作动员讲话并提出要求。
  据了解,我国于2018年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试评价,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构建了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指标体系。2020年,在全国部分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宝鸡市被纳入评价城市之一。
  会议指出,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既是衡量各参评城市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也是发现差距的“放大镜”和整改提升的“助推器”。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这次评价作为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机遇和展示城市形象的良好平台,对照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的最优值,全面梳理总结改革经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加大创新力度,落实各项便民利企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副市长李瑛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报记者庞文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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