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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缴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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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缴费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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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热力公司2020-2021供热年度收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保证今冬正常供暖,给您提供优质供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热缴费
1.缴费标准:根据宝鸡市原物价局《宝市价价发[2011]38号》文件规定,居民类用热价格22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20.4元/平方米·采暖季为采暖费,1.6元/平方米·采暖季为换热站运行费用;非居民类用热价格30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28.4元/平方米·采暖季为采暖费,1.6元/平方米·采暖季为换热站运行费用;低保户用热价格13.38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11.78元/平方米·采暖季为采暖费,1.6元/平方米·采暖季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2.缴费时间:2020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如未按时缴费,市热力公司将收取相应的违约金。
3.缴费方式:①持卡用户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缴费”、陕西信合、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方式进行缴费。②非持卡用户由小区管理单位统一收费。③低保户应持《低保证》、本年度《低保金领取存折》最新支取记录、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本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证明,到市热力公司客服中心(新建路东段)办理减免手续后再缴费。
二、复热/停热
1.申请时间:用户申请恢复用热或停热,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方式:持卡和非持卡用户可通过“宝鸡热力”微信服务号、市热力公司客服中心(新建路东段)申请办理恢复用热或停热。
3.上个供热年度停热用户,如本供暖年度不需要用热,无需再办理停热手续。
4.市热力公司对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恢复用热或停热的用户,免费上门拆装,9月30日后全市供热管网注水运行,为确保管网运行安全,不予受理恢复用热和停热业务。
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日
24小时服务热线
0917-28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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