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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今年4月7日,我市印发了《宝鸡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全市600余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参与其中,把合格证既当作农产品的“身份证”,又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纸承诺”——
农产品持证上岗保障餐桌安全
本报记者胡红玲
    检验员对进入采摘期的蔬菜进行农残检验

    国人菌业出产的食用菌在上市前贴上了合格证

    工人们在给农产品外包装上粘贴农产品合格证

  
  7.6万吨农产品带着“身份证”上市
  7月23日,在陈仓区慕仪镇孙家村英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办公室里,打码机忙碌地工作着,合作社负责人李拴英把刚打印好的合格证迅速拿到生产包装间,这里一批毛木耳正等着贴上合格证后装箱出货。提起农产品合格证,李拴英说:“别看这么个小东西,‘吃亏’因为它,高兴也是因为它。”
  原来这个合作社长期种植销售毛木耳、灵芝、羊肚菌等农产品,以往都是采摘加工后直接打包发货,不用什么合格证。今年6月份,合作社开始尝试投用合格证,发货批次不同,有的批次没有张贴合格证,李拴英也没当回事。谁知,当月就接到天水的订货商来电询问:“上一批货有合格证,这一批怎么没有?”最终订货商硬是把订购的300多包毛木耳原封不动退了回来。吃一堑长一智,李拴英一下意识到合格证的重要性,后面对合作社生产的所有农产品都开具合格证。带着合格证的灵芝、毛木耳、羊肚菌、富硒麦仁一进入市场就大受欢迎。李拴英说:“自从6月份用上合格证以来,合作社里积压的3吨多的毛木耳一下子全被订完了。前几天又来了200多人的采购团,把展厅里几个展架上的货品全部搬空了。有了合格证,群众感觉安全放心,自然愿意买,订货商也就更愿意来合作社订货。”
  今年,我市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针对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蜂蜜6个品类的食用农产品,在上市时由生产者出具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开具日期、质量安全承诺声明等。截至6月30日,我市已有7.6万余吨食用农产品带着合格证上市。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邓宏杰说,合格证是在推行追溯标签的基础上,推行的更大范围的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以往的二维码追溯标签多见于超市里的精品菜,或者小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对无外包装的散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较为困难。而合格证的试行,将散装食用农产品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只要一看到合格证,就能准确知道产地及各类种植养殖过程的信息,就像农产品的“身份证”,能有效完善对农产品的追溯过程。
  “一纸承诺”倒逼农产品生产提质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效仿工业产品的合格证,由生产商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合格承诺,这样的合格证具有多少可信度?邓宏杰说,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就要让这“一纸承诺”,倒逼农产品生产者加强管理,从源头上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种植大棚西红柿、黄瓜的宝鸡星昊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刚把最后一棚黄瓜卖光,就开始施肥、整地、闷棚,为8月份秋茬蔬菜种植做准备。公司负责人张明强说:“害怕把不合格的产品卖出去影响品牌信誉,公司针对质量安全专门建立了一套管理体系。”
  翻开《田间农事操作记录本》,张明强说,公司的35个大棚所有蔬菜的种植过程全在上面。记录本按照肥料使用、病虫草害防治两大类,对每一棚蔬菜从育苗到挂果再到成熟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肥料、农药的名称、用量、面积、方法、操作人等进行了详细记录。到了采摘期,由检测员对需要采摘的蔬菜进行取样化验,检测采取的是普检,任何一批菜都不能落下,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采摘。种植采摘过程采取“一人一棚”的责任制,张贴合格证上市,如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仅可以追溯到企业,还可以追溯到是哪一个大棚生产、哪一个人管理。张明强说:“在合格证倒逼下,公司明确了奖罚措施,大棚增产有提成,市场反馈不合格产品要重罚。自从4月份开始使用农产品合格证以来,春茬蔬菜的销量猛增,价格稳定,4到6月份的销售额达到140多万元,接近去年全年的销售额,并且销售市场上没有发现不合格产品。”
  邓宏杰说,按照“谁开具、谁负责”的要求,各级农业农村系统将对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否按要求开具、出具合格证进行督查,并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发现问题的农产品生产者,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截至6月30日,我市参与试行的生产商,开出了23.9万余张农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使用过程追溯链有待完善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我市试行以来,如何保障群众“餐桌安全”?在推广过程中,还有哪些亟待完善的地方?
  邓宏杰说,通过建立合格证制度,可以督促生产主体从“产出来”一侧加强质量安全内部控制和诚信自律,生产出更多安全、合格的农产品。同时,可以对上市农产品进行溯源,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从发生到锁定、再到依法查处的链条,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减少中间环节、时间。通过合格证制度的运行,如果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就有依据向社会公开问题产品流向,及时召回、销毁问题产品,严惩不法分子,保障群众“餐桌安全”。目前,国家正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修订,农业农村部已提出需要在法律层面明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法律地位。这对农产品合格证的推广是一个利好消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高健姿说,食用农产品每天进入市场的品种多、数量大,监管部门由于人员有限,只能对市场的部分商铺相关资质证明留存进行抽查。目前我市的各农产品批发销售市场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均是由市场与各生产主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对入市的农产品进行抽检,但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是否必须携带农产品合格证没有相关的强制规定。因此,在合格证推广的初期,还是要用市场竞争手段来推动工作,通过引导消费者养成查看合格证的消费习惯,形成各店铺之间的市场竞争,从而促进各市场主体及生产商对合格证的重视。
  家住宏文路的市民梁建明说,他经常去周边的农贸市场买菜,市场上除了一些盒装的高档水果有合格证外,散装的蔬菜、水果基本看不到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安全与否,最终要让老百姓来评价,建议商家在进货的时候,把批发商手中的合格证拍照或复印一份,摆放在摊位上,让市民看得见合格证,追溯到源头,了解生产过程,这样群众购买农产品时,才能更放心、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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