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本期发布:
2020年普通高中咋招生?
本报记者唐晓妮
  “所有高中以审批地招生为主,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所有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应控制在50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这是《宝鸡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提出的招生办法。那么,新鲜出炉的《方案》还有哪些新亮点呢?
  填志愿三个志愿层次供选择
  中考评卷结束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随中考成绩一并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宝鸡市教育云平台,填报普通高中志愿。那么,考生和家长可以填报哪些志愿呢?
  宝鸡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说,高中志愿分三个层次,分别是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公办高中志愿(含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民办高中志愿。
  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凡中考成绩达到各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宝鸡中学、宝鸡南山中学志愿。凡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或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姜城中学、宝鸡方塘高级中学志愿。凡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定向志愿。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公办高中志愿。报考公办高中志愿时,考生可按初中毕业学校学籍或按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公办高中。其中,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移交到地方政府的原企业子校所在企业的职工子女,执行县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相关考生可按协议填报原企业学校。宝鸡一中考生在金台区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可填报金台区的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高新区所属六镇初中学校考生按户籍或者按学校原来隶属关系填报所在区的高中。宝鸡高新中学、宝鸡高新第一中学考生可按学校所在辖区填报渭滨区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所在县区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志愿。
  民办高中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民办高中。凡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标准化民办高中。
  录取“4+4”和综合素质是关键
  “填完志愿,各校咋录取学生呢?”这是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为此,记者带着这个问题,采访了宝鸡市教育局工作人员。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回答说,今年的录取方式是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体局和考试管理部门统一实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在宝鸡市教育云平台公布。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阳光招生,公开公平。录取依据是,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中考成绩如何计分呢?《方案》中是这样写的:“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即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同时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
  录取时如何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呢?《方案》中明确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考生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
  优待政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宝鸡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及家长,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2017〕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那么,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包括哪些呢?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可在中考总分上加5分参与录取,同时具备多项加分的,只按一项加分,不累加。
  以下考生在高中招生时,享受加分录取政策,同时具备多项加分的,只按一项加分,不累加。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参加中考所在县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10%的标准加分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1-4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按照参加中考所在县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加分录取。
  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在本人中考成绩加5分参与录取。
  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按照参加中考所在县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加分录取。
  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按照参加中考所在县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加分录取。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政策依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执行。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