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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七联动落实落细一岗双责
  市国资委通过建立“年初双责任、日常双纪实、每月双抄报、每季双研判、半年双汇报、年终双考核、问题双问责”七联动机制,夯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今年初,市国资委建立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细化责任内容、明确完成时限,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接受监督。通过纪实手册方式,采取“一事一记”“一事多记”方法,及时记录班子成员日常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探索实行廉情信息每月双抄报制度。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月抄报国资委党委,协助掌握干部相关线索,党委将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每月抄送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实现信息互通。党委班子成员及时认领分管领域廉情信息,开展提醒谈话,并将处理结果向党委汇报、向纪检监察机构反馈。每季度市国资委党委与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联合研判系统内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准确把握各级从严治党形势。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由市国资委党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共同成立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工作。
  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出现的党风廉政问题严肃查处的同时,追究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者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的,及时对分管领导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出现失职失责、危害严重的,进行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企业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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