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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一涉黑案公开宣判
6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本报讯近日,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等6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案提起公诉,经陇县人民法院审理,各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明知李某(已判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仍参与其中。2017年张某与李某等人纠集在一起,先后在该县李家河奶牛场、杜阳鱼池等地多次组织人员开设赌场,非法获利27万余元,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
  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被告人张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8000元。其余5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4000元不等罚金。
  (白杨梁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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