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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补贴——
预计全年将发放500万元
  本报讯6月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及时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全方位提供医疗、教育、监护、关爱等服务,全力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预计今年全年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500.16万元。
 据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及义务,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智力残疾、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另一类是,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智力残疾、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  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今年初,市民政局联合12个市级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补差方式,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月7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除此之外,在医疗康复、教育资助、监护责任以及关爱服务方面,也有相应的政策和保障措施。
  那么,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市民政局慈善儿童科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儿童可由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查验后,再由县级民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系统”,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本报记者李一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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