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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隼受伤飞落派出所求助

  本报讯6月3日,一只小鸟飞落金台公安分局中山东路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简单护理,并联系金台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救治。经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当天下午4时许,中山东路派出所户籍室民警曹爱华和同事正在为辖区居民办理业务时,一只小鸟落在户籍室门口的台阶上。起初,他们以为是鸟儿飞累了在此“歇脚”,并没在意。但小鸟趴在地上许久都一动不动,还偶尔发出刺耳的叫声,曹爱华赶紧上前查看。只见小鸟个头较大,羽毛颜色与麻雀相似,但眼睛大大的,嘴巴勾着,爪子极其锋利,她意识到这只鸟并不是麻雀。小鸟看起来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可能受伤了。于是她和同事一起将小鸟抱进了户籍室,并为它拿来食物和水。同时,联系金台森林公安派出所,请专业人员来救治。后经金台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鉴定,该鸟是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据悉,工作人员已将红隼带到救治站救治,待其身体能适应野外生活时再放生。(谢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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