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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我市将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市场化运行模式
本报讯5月2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下月起,我市将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市场化运行模式,鼓励、引导电梯使用单位自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近年来,全市电梯总量逐年增加,电梯使用和维保主体责任不清、大修改造更新投入不足、老旧电梯安全等问题日益凸显。2016年11月,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点,为全市所有在用检验合格的电梯全额购买了电梯责任保险,通过建立商业保险与电梯安全社会救助系统,极大提升了电梯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为持续巩固电梯责任保险实施成果,强化落实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主体责任,自今年6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推行“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专业协助、市场运作”的电梯责任保险市场化运行模式,鼓励、引导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自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我市电梯责任保险市场化运行模式顺利实施。
本报记者邵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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