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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福利报销电话费
千阳两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本报讯日前,千阳县纪委监委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报销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
  千阳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张高峰,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违规为单位职工发放福利,价值合计4644.5元,张高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千阳县城关镇北台村五组组长吕应科,2015年11月违规在村集体账务中报销个人电话费,吕应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两起典型案例警示我们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净化风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千阳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说。
  本报记者邓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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