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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国家标准供热温度定在18℃±2℃?
  2002年,国家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至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  舒适的室内温度。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取  16℃至18℃”。国家制定的“2002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项,规定冬季采暖地区室内温度为16℃至21℃。综上所述,国家设定标准供热温度18℃±2℃,即以18℃为基准,上下浮动2℃。也就是说在16℃至20℃之间,均达到取暖标准。(张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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