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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遇在眉治水
寻找流失的“牛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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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遇在眉治水
◎杨烨琼
梅遇,字品章,江西南城县人。清顺治三年(1646年)举人,康熙三年(1664年)任眉县知县,主政眉地十年,于康熙十三年(1674年)以治眉有功卸眉令职,升四川同知(知州的副职)。
自从梅遇到任眉县知县,他清瘦的身影便常出现在田间地头,从眉县最西的斜谷一直到最东边的韦谷(今泥峪)。他将眉地的山水形势、九河利害、村落实情、百姓苦疾都牢记心间。
他见眉县虽有九河分布,而受河水之利的范围却非常有限,灌田仅仅只能到达河两岸不远处的沙砾之地,稍微离河远的村落和田地就很难得到河流的滋惠。每次天旱时,梅遇心急如焚,夜不安寐。他凭借对眉县山水的考察了解,认真筹划起让河水之利造福百姓的蓝图。
康熙六年(1667年)春,他多次深入斜谷关内细心勘察,随后他冒着酷暑,亲自督工、组织落实。他在工地风餐露宿月余时间,终于组织筑起新坝拦河蓄水,还新开了东、中两道新渠,疏通复修了眉、岐境内原有的两条旧渠,使斜谷口北、斜水以东的千顷田地成为水浇地。直到如今,这些堤坝水渠,还发挥着作用。
如今,坐落于鸡冠石边的小亭子及上边“梅惠渠首”几个大字就告诉着人们,这就是当年梅遇拦坝修渠、惠及百姓的“梅公渠”渠首。
康熙六年七月,眉地突降暴雨,大石、泥沙淤塞了赤谷(今红河谷)口宁相渠,冲垮了原有的小堰坝,一时间宁相渠沿线的村庄住户生活顿陷窘迫。
梅遇制定出了整修规划。整修资费不足,他带头捐出俸银,一时间百姓热情高涨,慷慨解囊。梅遇一边筹集资金,一边募集民工,雇工凿石,清除淤泥砂石,修补堤堰,拓宽渠道,很快就竣工通水。沿渠村庄的百姓欢呼雀跃:是梅县令救了咱们呀!
梅遇还依据沿渠百姓常为用水起争执的情况,提出规定“宁曲以上的近村渠水,为居民食用水,不准灌田;宁曲以下,用水可灌坂下田”,并严令沿渠各村自觉做好经常性渠道维护修缮。宁相渠的复修、扩修,使金(金渠)宁(宁渠)平原百姓的生产生活用水有了保障,农业连年丰收,物产丰富、人口不断增加,逐渐形成了新兴的集镇金渠集市。
康熙八年(1669年),梅遇又“捐俸买山木,募工造桥渡水”,复修、扩修横渠镇“井田渠”,让水之利继续造福贫苦的百姓。
时任永寿知县的张载后裔张琨,闻听讯息后特地回乡参观,大加赞赏,敬佩不已。张琨回到任上,便以崇敬的心情撰写了《新修井田渠碑文》,对梅遇修水业绩敬佩不已。
几年间,梅遇陆续又组织对凤泉、横渠、西硙等河流泉渠进行了疏浚治理,使之为百姓造福。
潭谷河,是梅遇治理的第九条河流,也是施工难度最大的一条河谷。康熙十一年(1672年)春,生员贾琬等提出整修原潭谷河上堰的请求,于是梅遇便又顶风冒雨,多次深入到山中,实地勘察水情、地形地貌。
潭谷过去曾设有上中下三堰,有窄小的故渠道从堰旁曲曲折折在石罅岩窦之中细流而出,仅仅能供给山前的几个村落饮用。常常是雨水充沛尚有水流,天略有旱情就绝流。
于是,梅遇经过勘察,对挡道巨石一一查看,依据石性提出具体破石办法,有些用火攻之法:大火焚烧,冷水急浇,使石断裂;有些以铁凿之,用大石撞击,以木杠撬,用绳索挽拉……
开工之时,附近村民踊跃参与,争相为工。从二月中旬开工,到三月中旬就已修竣。新修的堤堰坚固厚实,渠面深阔四尺有余,向北可送流三十里左右,使沿渠的许多村落受到河流水利之惠。
为使水之利长久滋惠,梅遇还制定了《潭谷河渠水规》,建立了“用、管、护”的制度:“择乡评出众者一人立为堰长,于每村各举一人为水老。每年正月,堰长传水老,水老催堰夫,浚渠补堰。如有抗以妨碍公事治罪。”
至此,眉县境内的九条河流都已治理完成,这位清瘦矍铄的知县站在高处,笑看着渠水欢快地流向远方,他的心底有一股喜悦在奔流着。
“潭谷河治而九河之利始全。九河既开而九泉之利益溥,泉与河交相利,而眉无剩水矣!”这是他最大的愿望,是他亲手描画的美丽蓝图,也是他一步一步使之成为呈现于人们眼前的美好现实!于是他亲撰《潭谷河上堰水利碑记》,由李柏书成,竖于堰首(碑原存于眉县汤峪镇下冯家堡村)。
由于梅遇的努力,九水疏浚扩修,民众多受其利,五谷丰收,眉地遍传“梅水禾黍”的民谣赞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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