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版
第03版:专版
第04版:廉政广角
第05版:西秦视点
第06版:人民医院
第07版:今日高新
第08版:专版
标题导航
|
精准督查为战疫保驾护航
宝鸡市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全市复工复产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公告
一场特殊的谈心谈话会
坚守职责强化监督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
执纪审查回头看练就办案硬功夫
发布虚假疫情信息被查处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扶风县一党员——
发布虚假疫情信息被查处
本报讯扶风县一名党员干部不顾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罔顾事实真相,散布疫情不实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近日,扶风县纪委监委迅速查处了这起在疫情防控期间散布谣言的案件。
1月30日晚,扶风县党员王某在居民小区微信群看到信息,疑似称“县内召公镇某村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目前在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在未确定该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王某通过本人微信将该信息转发“召公村党总支党员学习交流群”和“召公村洼里组交流群”,误导了部分群众,在一定范围内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随后,经相关部门核实,王某所发信息不属实,系谣言。扶风县纪委监委迅速介入查处,依规依纪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结案后,扶风县纪委监委针对此案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在全县开展疫情防控以案促改工作,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刻认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提醒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抗击疫情。同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对编造、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本报记者邓亚金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