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题
第03版:专题
第04版:本市新闻
第05版:文化周刊
第06版:文化周刊
第07版:文化周刊
第08版:文化周刊
标题导航
|
关于在大战大考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
大战大考看担当奖惩分明鼓干劲
2月27日太白县集中开工项目一览表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大战大考看担当奖惩分明鼓干劲
——解读市委出台《关于在大战大考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
本报记者谭逊庞文渊
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了精准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在打赢疫情防控“大战”的同时,以必胜之心、责任之心夺取经济社会发展“大考”新胜利,市委2月27日出台《关于在大战大考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研判班子选拔干部
《十条措施》要求,市级领导干部带头,分两批抽调市县党政机关单位50%人员前往厂矿企业、项目一线,包联帮扶“五上”企业和重点项目,送服务、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统筹打好三大攻坚战。对在疫情防控中冲锋在前,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协调解决用工、用地、资金等困难,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破格提拔使用;对领导班子跟踪研判,发现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随时提拔使用。同时,实行职务职级“双激励”,对在疫情防控和推动改革发展中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晋升职级;对县区、市级部门(单位)因职级职数受限的,可使用市级统筹职数晋升。
目责考核记功嘉奖
《十条措施》规定,一季度末,企业复工率、市级重点项目开工率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位居全市前三位的县区、开发区(园区),在年度目责考核中予以加分。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双过半”的县区和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为企业项目提供保障以及承担省考指标实现“双过半”的市级部门(单位),对领导班子记集体三等功,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贡献突出的个人记功嘉奖。在年度目责考核中,被中省表彰或在我市召开现场会等,予以加分;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区和市级部门,县级干部评为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30%;对中省驻宝单位在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注重一线激发活力
《十条措施》注重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公安等人员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受到事故伤害的,按法律规定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防疫结束后,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规定发放补助;对表现突出的一线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等,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警衔晋升时优先考虑。
《十条措施》注重激励一线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优先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或派出单位提拔人选;对表现优异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优先调任到党政机关任职;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评选为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可放宽条件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对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及各类人员,优先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对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干部,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优秀名额。
《十条措施》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用足用活容错纠错机制,对过去被问责和受处分的干部,在疫情防控和推动发展中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影响期满后,及时安排使用。同时,对受到恶意诽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从严从快查处。
追责问责正风肃纪
《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大了追责问责、正风肃纪的力度。对在大战大考中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在重要关头百般推脱、左躲右闪,甚至临阵脱逃的,就地免职。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未能实现“双过半”的县区和开发区(园区),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约谈提醒;未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原则上一年内不提拔重用;严重影响全市大局且在全省全市排名后位或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主要领导要向市委作出检查,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分管领导辞职或予以免职。
《十条措施》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工委)和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旗帜鲜明为干部撑腰鼓劲,为担当者担当,把激励干部在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担当作为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建述职、领导班子研判、干部考察重要内容,在全市上下营造干事创业、追赶超越的浓厚氛围。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