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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大战大考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
大战大考看担当奖惩分明鼓干劲
2月27日太白县集中开工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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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委
关于在大战大考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
2020年2月2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注重在严峻斗争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大战”的同时,以必胜之心、更大担当、更硬措施、更优作风夺取经济社会发展“大考”新胜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组织各级干部一手抓“大战”、一手抓“大考”。市级领导干部带头,分两批抽调市县党政机关单位50%人员深入厂矿企业、项目建设一线,包联帮扶全市“五上”企业和重点项目,送服务、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着力强化“六稳”举措,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快项目建设,统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注重在大战大考一线研判班子、选拔干部。对在疫情防控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千方百计为企业协调提供用工、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破格提拔使用;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领导班子及时跟踪研判,发现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随时提拔使用。
三、实行职务职级“双激励”。对在疫情防控和推动改革发展中表现优秀的,优先晋升职级;对县区、市级部门(单位)因职级职数受限的,可使用市级统筹职数晋升。
四、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一季度末,企业复工率、市级重点项目开工率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位居全市前三位的县区、开发区(园区),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双过半”的县区和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为企业项目提供保障以及承担省考指标实现“双过半”的市级部门(单位),对领导班子记集体三等功,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贡献突出的个人记功嘉奖。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对工作创新力度大、成效好,被中省表彰肯定或在我市召开现场会等,予以加分;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区和市级部门,县级干部评为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30%;各类面向县区、市级部门(单位)的考核集体奖金,按有关规定发放到个人。对在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突出的中省驻宝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五、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关心关爱。按照规定,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公安等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受到事故伤害的,应按照法律规定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防疫结束后及时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规定发放补助。
六、加强对一线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正向激励。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优先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或派出单位提拔人选;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优先调任到党政机关任职;对表现突出的一线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等,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警衔晋升时优先考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评选为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可放宽条件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培养、考验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
七、加大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力度。对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以及推动改革发展中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简化审批程序,给予及时表彰奖励。在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表彰奖励时,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及各类人员。对在疫情防控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建设中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干部,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优秀名额。
八、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用足用活容错纠错机制,对为推动改革发展,涉及医疗卫生、应急救急等国计民生、关乎未来发展的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在政策范围内,可优化程序、特事特办。对过去被问责和受处分的干部,在疫情防控和推动发展中积极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影响期满后,及时安排使用,表现特别突出的予以提拔重用。妥善处置信访举报,对受到恶意诽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九、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在大战大考中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畏首畏尾,等靠思想严重,不推不动的;工作疲沓拖拉、情况不清、没有思路的;敷衍应付、作风漂浮,工作抓而不细、抓而不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严肃处理。在重要关头百般推脱、左躲右闪,甚至临阵脱逃的,就地免职。
对疫情管控不力发生扩散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剔除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后(以国家和省统计部门发布数据为准),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未能实现“双过半”的县区和开发区(园区),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未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县区、部门和开发区(园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原则上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严重影响全市大局且在全省全市排名后位或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主要领导要向市委作出检查,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分管领导辞职或予以免职。
市级领导分管的部门、包抓的企业和重点项目,未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要向市委作出说明,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剖析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抓联系工作责任,各指导组、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对因指导协调不力出现停工停产、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县级干部负责、包抓的项目、企业未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要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影响本人提拔重用、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
中省驻宝单位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保障不力,影响大战大考的,直接向其上级党组织建议采取组织措施。坚持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对不能如期完成既定任务的,坚决采取组织措施。
十、夯实在疫情防控和推动发展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党委(党组、工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工委)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为担当者担当。把激励干部在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担当作为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建述职、领导班子研判、干部考察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在全市上下营造干事创业、追赶超越的浓厚氛围。
以上措施适用于县区、市级部门(单位)、开发区(园区)、中省驻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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