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本市新闻
第04版:城管之窗
第05版:社会新闻
第06版:西秦视点
第07版:专题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天冷又干燥感冒人增多
违规放炮被罚500元
文明过事安全过节
民间借贷法律问题专题解答
“好心小伙子,我要当面感谢你!”
“活着就应该多帮助别人”
粗心车主掉下贵重公文包城管人员辗转联系终返还
人民公园有了四方位篮球架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违规放炮被罚500元
本报讯亲戚结婚是件喜庆事,但一女子为了给婚礼助兴,竟然在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月4日,高新公安分局马营派出所查处了这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当事人被处以500元罚款。
1月4日上午10时许,高新区某小区广场上突然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物业人员赶去一看,原来是新郎官的亲戚李女士为了助兴,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物业人员立即进行了劝阻,但李女士仍执意燃放,物业人员立即将情况反馈给了马营派出所学子路警务室。民警通过调取监控,确定了李女士的违规行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李女士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按照相关规定,民警对李女士处以500元的罚款。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出台最严“禁燃令”,旨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2019年2月起实施的《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更是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作出了详细规定。民警提醒,临近年关,市民要遵守相关规定,自觉争当文明市民。本报记者杨曙斌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