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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三次进村巧解邻里积怨

  本报记者马庆昆
  互为邻居的两位老人,曾关系较好,后因琐事关系不和,又因地里栽种的柳树起纠纷,一人将另一人告上法庭。近日,眉县法院汤峪法庭法官巧妙调解了这起相邻权纠纷案,使两家重归于好。
  原告豆某与被告齐某均为眉县横渠镇豆家堡村人,两家责任田相邻,因齐某栽种的柳树对豆某种植的猕猴桃的生长造成影响,自2016年以来,豆某多次向村调解委员会反映,让齐某对柳树进行修剪,但齐某迟迟不见行动。无奈之下,豆某将齐某诉至眉县法院。
  本案承办人王法官查阅卷宗发现,原、被告双方是只有一墙之隔的邻家,都年近六旬,行动不便,王法官便和工作人员前往豆家堡村了解情况。豆某与齐某平日关系较好,因几年前的日常琐事未处理好,导致双方不和。村调解委员会也多次调解过这一纠纷,齐某虽每次答应配合,却没有行动。王法官建议,由村调解委员会再次出面进行调解,尽可能将纠纷解决在庭审前。
  几日后,王法官又来到村上,村委会主任表示,村上已经去做过工作,但齐某还是执意不去修剪。随即,王法官又分别前往豆某与齐某家中进行释法说理后,依法送达了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庭审前,王法官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原、被告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庭审中,原告豆某就事实与理由部分进行了举证,双方就争议焦点各自发表了意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齐某已构成侵权责任。
  庭审后,王法官考虑到本案判决不但不能解决双方的矛盾,反而会使矛盾进一步加深,随即就本案的利害关系及败诉风险再次向齐某依法析理。齐某答应回去考虑几天,拿出解决办法。王法官见状,同意了齐某的意见。
  过了几天,还是迟迟不见齐某的回复,王法官第三次带领法庭工作人员前往村委会,再次进行调解。王法官分别对豆某、齐某进行安抚,缓解双方紧张的情绪和气氛,当气氛缓和后,便让豆某、齐某各自吐露心声,畅所欲言。倾听之后,王法官明白过来,原来,双方还是因为以前的琐事没有释怀,导致矛盾越积越深,从而让这一小纠纷上了法庭。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后,王法官耐心开导双方,规劝双方互相体谅、互相理解。通过王法官的耐心调解,齐某承诺马上解决此事,由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在场监督执行,不会留有后患。豆某也表示,他会到法院办理撤诉手续。
  2019年12月16日一早,豆某主动到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至此,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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