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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一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9名涉恶人员分别获刑
  本报讯近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其团伙9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查,2014年以来,以被告人朱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以高额利息对外放高利贷牟利。为讨要借款及高额利息,有组织地进行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由于该案案情重大,证据繁杂,渭滨检察院专门成立工作组,深入分析案情,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先后从犯罪事实的梳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的证据收集、涉案财产情况的处置等方面提出了补充侦查意见20余条。同时,在案件审查期间,还多次会同相关司法机关就案件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补充,确保了办案质效。
  经法院审理,朱某某、韩某某、李某等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朱某某被并处罚金。
  (张敏涛郭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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