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政法专刊
第04版:教育周刊
第05版:农业专刊
第06版:副刊
第07版: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领新证时一次备案
被害人生活困难检察官帮忙申请司法救助
模拟法庭进校园
吸毒又贩毒两毒友被判刑
渭滨区一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118个乱点乱象全部查结
前期摸排问题线索清零
确保双节安全稳定
2000元借款咋变成了40万元?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渭滨区一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9名涉恶人员分别获刑
本报讯近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其团伙9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查,2014年以来,以被告人朱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以高额利息对外放高利贷牟利。为讨要借款及高额利息,有组织地进行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由于该案案情重大,证据繁杂,渭滨检察院专门成立工作组,深入分析案情,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先后从犯罪事实的梳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的证据收集、涉案财产情况的处置等方面提出了补充侦查意见20余条。同时,在案件审查期间,还多次会同相关司法机关就案件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补充,确保了办案质效。
经法院审理,朱某某、韩某某、李某等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朱某某被并处罚金。
(张敏涛郭宏伟)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