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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问题专题解答
  26.分手了,当时给对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群众来信:
  我女朋友去年提出分手,我不同意,我要求她将我给她的钱全部归还才同意分手,但是她说那是恋爱期间的赠予,又不是借款,不给我还,我能否起诉到法院要回?律师解答:
  在恋爱期间,恋人之间势必会发生钱物的混用情况,如果您主张恋爱期间的钱款往来属于借贷行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最直接的比如借条、转账凭证等。法院在认定你们恋爱期间发生的大额资金是借款还是正常消费或赠予时会综合考虑全案的证据,从资金数额、恋爱时间、双方资金往来过程等因素,作出合理的裁判。因此您要起诉到法院,必须有证据支持才可以。
  27.对方要账态度恶劣,能拖时间不给吗?群众来信:
  我欠了朋友3万元,但是最近生意不好,银行的信用卡都是借钱还的,实在没有多余的钱偿还。朋友要得急,我让他宽限一下,结果他说话特别难听,还把我告到了法院,我没有还款能力,能不能再拖一段时间?律师解答:
  朋友之间相互借款是很平常的事情,当时能给您借钱也是朋友对您的信任与帮助,您应当按照当时的约定如期还款,没有按时还款属于您违约在先,您应当理解朋友的处境。建议您尽早偿还,一旦诉至法院您不仅要承担借款本息,还要承担诉讼费,如果要请律师还要支付律师费。因此,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偿还才是最佳选择,如果要拖时间只会给您带来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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