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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一交通肇事犯罪人私自脱离监管——
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缓刑犯被依法收监
  本报讯交通肇事犯罪人吕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管理,私自脱离监管。近日,金台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判缓刑5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3年有期徒刑。
  吕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6年3月9日被金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社区矫正。2019年9月,吕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不服从社区矫正执行机关管理,且脱离监管达到一定时间,情节严重,金台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对罪犯吕某宣告依法撤销原判缓刑5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3年有期徒刑。吕某脱离监管后下落不明,金台区司法机关对其上网追逃。
  11月12日下午,西安铁路公安局根据线索,在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街抓获吕某。金台区相关部门派员立即前往西安,将吕某收监。
  (张敏涛白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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