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本期发布:
做实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
——渭滨区纪委监委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李崇玉邓亚金
  日前,渭滨区纪委监委在神农镇召开了以张生平案为鉴的警示教育动员会。负责该案查办的区纪委常委,对神农镇大湾铺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生平、村委会原主任杨吉祥等人,在移民搬迁过程中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为神农镇150多名镇、村、组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神农镇干部纷纷表示:“张生平案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令人震撼。今后在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要按照规矩办事,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
  今年以来,渭滨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体制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为镜鉴,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从根本上遏制同类违纪违法问题的重复发生,努力做好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用好活教材加大不敢腐的震慑
  “你单位管辖的姜谭商场存在私车公养、公车私用和违规发放津贴奖金问题,请按照区纪委监委《渭滨区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在管辖国有企业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所辖国企的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资金监管制度。”这是渭滨区纪委监委对区商务局下发的监察建议书。今年,渭滨区纪委监委先后对查办的5起典型案例开展了以案促改。
  渭滨区纪委监委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把查处问题与督促整改结合起来,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制定了《渭滨区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以有力有效的制度约束,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对高家镇枣园村党支部原书记魏长太等人违规发放补贴、区生态环境分局原副局长孙洁收受好处费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我们通过文件、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通报。”渭滨区纪委监委相关人员说,他们全面落实处分决定公开通报机制,把处分决定宣布与深化警示教育同步开展,由调查、审理人员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面对面宣布通报、面对面剖析总结、面对面忏悔反思、面对面督促整改,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闻警自省。 
  渭滨区纪委监委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通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公开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曝光等多种措施,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达到了“处分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完善硬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针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加强规章制度“废改立”。
  “区纪委监委查处我们社区违规发放补助奖金,警示引导我们要依纪依规开展工作,而《渭滨区城镇社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则是从政策层面堵塞了社区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漏洞,能够更好地指导、帮助社区规范化开展工作。”渭滨区姜谭街道姜谭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在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学习文件时说。这是渭滨区推进以案促改,扎紧笼子,严防严控,深化标本兼治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对标“以案促改”整改任务,渭滨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操作细则》等4项制度办法。在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中,渭滨区纪委监委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工委)对以案促改工作负主体责任,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健全回访制实现不想腐的自觉
  “今天组织能够主动找我谈话,帮我卸下思想包袱、打消顾虑,让我真切感受到组织并没有放弃我,我要继续努力工作,回报组织和人民。”这是渭滨区纪委监委在对受处分干部教育回访过程中,一名受过处分的副镇长的肺腑之言。目前,该同志在处分期满之后,已在镇党委副书记岗位履新。
  渭滨区纪委监委认真执行受处分干部回访制度,综合运用纪法、政策、情理,通过真情感化唤醒初心,帮助受处分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吸取教训、重树信心,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组织“拉一把”的良苦用心,尽快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渭滨区纪委监委建立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将案件查办全过程资料以及案发单位以案促改整改措施、整改台账、建章立制和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以案促改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明显、制度完善走过场、制度执行不彻底的,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对因整改不扎实而导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以治标促进治本。
  渭滨区纪委监委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中,将处分执行与思想转化相结合,将惩治少数与警示多数相结合,将纠治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