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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秉寅就《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立法调研时强调
提高立法质量体现地方特色
  本报讯10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秉寅前往部分企业和项目工地,现场了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组织召开《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当天,马秉寅先后来到东岭国际城项目施工现场、玉涧堡供热站和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等地,现场查看工地扬尘治理、供热站清洁化改造并听取情况介绍。他指出,搞好立法调研,是体现立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是保障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重要途径。此次调研将为《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一步的修改完善带来更多启发,各相关部门必须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进一步论证修改,切实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马秉寅强调,要在吃透有关法律精神和中省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就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职能分工、政策规定等进行深入调研。根据立法需要,邀请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专业性问题进行论述,从而提高立法质量。同时,要坚持从市情和实际出发,努力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尽可能做到能具体则具体、能明确则明确,让地方性法规“接地气”,更加突出和彰显地方特色。
  本报记者韩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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