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政法专刊
第04版:综合
第05版:体育周刊
第06版:健康养生
第07版:副刊
第08版:教育周刊
标题导航
|
查扣冻结涉案资金855.5万元
17人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两口砸了锅老梁巧灭火
展示仿真毒品教你如何识毒
非法存放烟花爆竹
烈日下集训晒出真功夫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凤县法院:
17人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本报讯8月13日,凤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晁某等17人涉黑案件(见上图)。据悉,该案由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公诉机关指控该犯罪团伙先后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禁等22起犯罪行为。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晁某从2000年以来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2008年,晁某开始向他人出借资金收取高额利息。自2011年年底以来,被告人晁某为催收借款,纠集被告人潘某、薛某、孙某、蒲某等人,对多名借款人实施了非法拘禁、殴打、威胁等暴力讨债行为,并于2015年3月成立了借款“清欠小组”,开始进行有组织的暴力讨债活动。该组织在违法犯罪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晁某、潘某为首,郑某、马某、薛某、刘某、杨某、杨某某、薛某某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转贷等22起犯罪行为。
公诉机关认为:以被告人晁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侵入住宅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群众生活秩序。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晁某等17人多项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
(凤鸣)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