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三拒就餐
王学良
  前些年,企业对税务机关的检查习以为常,而必要的接待也是司空见惯的。党的十八大后,在一次接待市税务机关检查工作期间,按照以往惯例,安排好办公场所,准备了烟、茶、水果等,并在单位食堂安排好午餐。中午11点半,我和部门主任去办公室叫几名税务工作人员准备就餐,发现茶几上摆放的烟、茶、水果等原封未动,还以为是他们工作太忙的缘故,随后带队的科长直接拒绝了中午在我们单位就餐的邀请,说他们中午回税务局职工食堂吃饭。
  第二天中午,我们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邀请税务检查人员吃顿便饭,他们也以回单位就餐、中午还可以休息一会的理由婉言谢绝了。后来,第三次邀请税务检查人员,我们特意安排在晚上就餐,公司一把手参加,我想他们再不会拒绝吧。
  可是,出乎意料,第三次安排的就餐同样被拒绝了。带队的科长诚恳地回答我们:新时代有新规矩,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十五不准规定,第一条就是“不准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庆典以及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廉洁从业,遵规守纪,对我们税务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也是铁的纪律。
  三次宴请三次谢绝,令我感慨万分,这与过去的作风形成了鲜明对比,也为我们企业的从业人员上了一课。现在,我作为一名企业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提升个人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严实细的工作作风落到实处,对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切实做到勤提醒、常监督,向忠诚、干净、担当的目标不断努力。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