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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通知》要求——
今年继续实施福康工程项目
  近日,民政部发布《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9年继续实施“福康工程”项目,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切实解决“因残致贫”问题。
  《通知》指出,当前,不少贫困地区的贫困残疾人面临康复服务不足、康复费用负担偏重、缺少生活必需的康复辅助器具等问题。实施好“福康工程”项目,有利于聚焦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切实解决“因残致贫”问题;有利于用好彩票公益金,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将其打造成为真正惠及残疾人的民生实事工程。
  《通知》强调,加强“福康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民政部制定了《“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福康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内容、资金使用范围、定点服务机构、组织流程、财务结算、档案留存、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准确把握“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的各项任务要求,确保项目规范精准实施。
  《通知》要求,加强“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保障。省级民政部门要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班子,负责“福康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落实相关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工作。要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福康工程”项目宣传推广,让广大残疾人家庭家喻户晓。要牢牢把住“福康工程”项目质量这个关键,着力保证手术矫治康复成功率和假肢矫形器安全配置合格率,保证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产品质量,提高受助对象满意度,增强其生活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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