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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6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设立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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