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本期发布:
道路道沿定期洗 树木绿篱无积尘
我市严格城区降尘工作标准
  本报讯 道路保持干净整洁,道沿无积尘,下水井口不得堵塞;树木、绿篱表面干净无积尘……这些事情做不到、不达标将被通报批评或约谈。日前,记者从市铁腕治霾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印发了《关于实施城区道路冲洗洒水作业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道路及周边清扫、冲洗等工作作出详细规定,并实施常态化考核,通过严格标准来提升我市城区环境质量。
  据了解,按照考核管理要求,我市在城市建成区内主次干道进行清扫、冲洗洒水作业过程中,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等于大于70%,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100%。道路洒水每日不得少于4次,保持路面湿润;道路冲洗每五日一次,冲洗作业尽量选择夜间进行。作业时,采用“人机配合”等方式,通过人工清扫浮尘垃圾、高压冲洗车冲洗、机扫车辆或人工洗刷、洗扫车吸走残留污水的方式进行清扫保洁,有效降低城市道路扬尘。
  市铁腕治霾办工作人员介绍,从本月开始,将按照此标准对城区道路冲洗洒水作业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现场抽查、监测数据等方式进行,对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排名,对空气质量月度同比改善、排名靠前的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将通报批评或约谈负责人。
  本报记者 胡红玲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