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大力度侦办多角度宣传
我市经济案件发案明显下降
  本报讯在“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前夕,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2018年以来,我市共立案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80起,逮捕121人,经济案件发案较过去减少46起。
  去年以来,我市以打造全省最安全城市为目标,发挥经侦“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作用,坚持“破大案、保稳定,破小案、暖民心”,以打击破坏经济秩序、干扰市场环境、危害金融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经济犯罪为重点,突出抓好防范非法集资和非法传销为主要形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提升严打整治综合效能。广泛利用网络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以及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宝鸡广播电台等媒体,通过刊发新闻稿、现场直播、广播专题访谈等形式,注重群众参与和警民互动,着重围绕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传销犯罪和涉及私募领域的金融犯罪等,介绍犯罪形势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讲解常见犯罪伎俩及其“庞氏骗局”本质,向群众传授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收到良好效果,经济案件发案较过去减少46起。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市共立案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80起,逮捕121人,成功破获10余起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部、省督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为“平安宝鸡、法治宝鸡、和谐宝鸡”建设作出了贡献。
  本报记者马庆昆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