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人物 张凤 金台法院群众路法庭庭长
今天故事的主人公叫张凤,是金台区人民法院群众路法庭庭长。从事司法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经手的案件成百上千件,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张凤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对待每一个审理环节,而让她印象最深的还是去年发生的一件民事纠纷案。
事情还要从2018年6月1日说起,千阳农民王某带着四岁的女儿到市区接爱人朱某出院,拦下一辆出租车后,一家人高兴地乘车返回千阳。不料,车辆行驶到宝平路中段时,与一辆货车发生了激烈碰撞,车上除了他和女儿轻伤外,母亲和爱人均受伤严重。群众拨打报警电话后,伤者被及时送往市人民医院接受救治。此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与出租车驾驶员分别负事故同等责任,朱某及家人无责任。后经司法鉴定,王某爱人和母亲的伤情已构成重度伤残,仍然需要后续治疗。在与对方就相关赔偿协商未果后,王某一纸诉状将货车司机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金台法院受理后,指派张凤负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凤多次赶赴千阳王某家查清事实。她了解到,30多岁的王某多年来一直在外打工,除了两个孩子外,还有60多岁的母亲需要赡养。发生交通事故后,长时间住院让王某负债累累,为了照顾家人,他也没有再外出务工,家庭负担极重,几乎走向崩溃的边缘。虽然肇事的货车司机经保险公司给予了一定的赔付,但受害人落下了伤残,后续还需要一笔数额不小的治疗费用。
张凤仔细审阅案卷,发现王某以侵权起诉,他们的损失并不能得到全部赔偿,另外还需主张运输合同之诉,这就要与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为了减轻王某诉累和经济负担,让这个家庭重归美满幸福,张凤一边就双方存在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调查取证,一边分别与案件涉及的其他当事人进行沟通,对他们做思想工作。在得到当事人同意的答复后,王某及时追加了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参与本案诉讼。经过庭审,双方当事人在领取判决书时均表示不上诉。王某拉着张凤的手连声说谢谢,要不是法官,他们一家人都不知道以后怎么生活了……
通过这一案件的审理,张凤说,不少群众因为法律知识欠缺,在挽回自身损失时困难重重,这就需要法官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充分理解其实际面临的困难和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问题,将其引入正确的、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