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版
第03版:本市新闻
第04版:交警之窗
第05版:专题宣传
第06版:副刊
第07版:公益广告
第08版:广而告之
标题导航
|
秦公一号大墓车马坑考古发掘工作启动
穿越苹果花海领略秀美风光
市区遭遇七级大风今明两天多云为主
黄柏塬又见大熊猫
秦岭野生保护动物——黄喉貂
争做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排头兵
为四城建设保驾护航
爱心苹果园项目在我市启动
我市首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领证
眉县:减税宣传到地头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我市首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领证
近日,我市第一期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班的70名学员,从市运管处领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据了解,经过前期的报名审核、背景核查等程序,全市第一期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班共有74名申请人参加培训,培训为期5天;培训结束后,3月22日参加了全国公共科目、地方区域科目考试。3月27日,市运管处向70名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核发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核发,标志着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实现规范化。今后,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必须持证上岗,对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将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柏延林苏宏平)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