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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果商拖欠十一户果农四十三万余元果款不支付——
凤县法院速裁机制高效解决
  本报讯“凤县法院办案效率真高,拖欠一年多的苹果款这么短时间就有了结果,我们的辛苦钱有了着落,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拿到调解书的果农高兴地说。近日,一起拖欠11户果农43万余元果款的苹果买卖合同纠纷,在凤县法院速裁团队的全力调解下及时化解,依法维护了果农的合法权益。
  2017年10月,经代办杨某某介绍,果商王某某、张某某与凤县凤州镇11户果农达成苹果购销口头协议,按每市斤1.4元至2.6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当季苹果30万余斤。2017年11月,果农按要求交付了全部货物,但果商以周转困难为由未能按约定支付货款。2018年,在果农的再三要求下,果商也只是出具了欠条,之后果农多次催要,果商以生意亏损为由,迟迟不予履行。
  今年2月20日,11户果农一起向凤县法院起诉,要求讨回果款。为尽快帮助果农讨回果款,凤县法院组成了院长、副院长挂帅的速裁调解团队。由于两名果商均为外地人,常年在外做生意,行踪不定,速裁调解团队在耐心对果农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联系两名果商。联系到果商后,速裁调解团队详细问询了有关情况,并充分释法说理,讲明权利义务关系,最终两名果商同意2月25日来凤县就此事进行调解。
  在主持调解过程中,速裁法官组织双方对起诉金额和欠据进行了核实,就还款计划进行了充分协商,经过近9个小时的努力,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2份,及时高效地化解了这起集体诉讼,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侯梅梅李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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