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上坟烧纸引发火灾凤翔男子被拘十日
本报记者李小玮

  凤翔村民董某因上坟烧纸,不慎引燃了附近的油松树和丹皮树,见火势无法控制,董某直接离开了现场。近日,董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凤翔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情回放
  近日,凤翔县糜杆桥镇西关村群众报警称,自己种植的近2亩油松树被烧毁,市场价值约8万元,其他群众紧挨其油松树种植的1亩药用丹皮树也被烧毁,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接警后,凤翔县公安局糜杆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并走访调查。根据现场火势痕迹及蔓延情况,民警判断,可能是有群众在临近坟地上坟烧纸引发火灾,导致附近的油松树及丹皮树被引燃。但事发时现场没有目击者,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随后,民警加紧调查进度,对疑似起火点逐一排查并进村入户宣传法律政策及防火知识。
  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村民董某主动到案,供述自己在上坟期间烧纸不当致使火苗引燃坟地周围杂草。他回家找寻灭火工具返回时,发现火势已经无法控制,出于紧张害怕他离开了现场。直到民警上门调查了解情况时,董某知道无法隐瞒事实,于是主动到案说明情况。
  民警说法
  办案民警邓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中,董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而且对其他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除协商赔偿受害群众损失外,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民警提醒
  广大群众应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移风易俗,摒弃烧纸、燃香等祭祀用火习惯,倡导献花、植树、清扫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
  如果选择焚香、烧纸,应除尽杂草,留有安全空间,同时在周边围堵,防止正在燃烧的火纸乱飞;祭祀结束后,务必要等余火彻底熄灭再离开。一旦发生火灾,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灭火,或及时报警,以便有关部门组织扑救。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