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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受表彰
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
全面改薄工作获殊荣
将专门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政策
演绎身边事传播正能量
你关心的是孩子还是考试成绩?
关于开展“好书伴你成长——向全市中小学生推荐经典课外阅读书目赠送经典书籍”慈善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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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
本报讯 日前,市教育局发出《宝鸡市教育局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对校园APP展开全面排查,防止有害APP进入校园。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教育行业中也催生了一批学习类APP。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对校园APP开展全面排查,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或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APP,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退订相关业务,卸载APP,取消关注有关微信公众号。同时,将涉嫌违法违规的APP、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报告网络信息管理和公安部门。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建立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审查”责任制,学校要把好选用关,严格审查APP的内容及链接、应用功能等,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同意;要把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使用的学习类APP纳入统一管理,未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教师不得随意向学生推荐使用任何APP,确保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APP,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要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此外,《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学习类APP日常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和办法。今后凡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同时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APP发布学生成绩、排名等信息。对违规使用、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教师要严肃问责。
本报记者 鲁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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