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桌”有了管理标准
如今,把孩子托管在“小饭桌”,由专人照顾饮食成为我市不少家长的选择。但孩子吃得好不好,饭菜是否安全一直是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
市民王涛的女儿今年上一年级,因为学校没食堂,而且离家远,午饭在哪吃成了难题。“现在给孩子找‘小饭桌’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条件好一点的都满员了,差一点的又不放心。”王涛告诉笔者,虽然学校附近有很多“小饭桌”,但他不知道哪一家规范合格。采访中,笔者发现和王涛有同样顾虑的家长不在少数,大部分家长表示,他们最关心的就是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如果“小饭桌”能有一套明确的监管标准就好了。
市食药监局餐饮监管科科长刘炜告诉笔者,为了规范校外托餐机构经营行为,今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制定出台了《宝鸡市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从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使校外托餐机构有了规范的管理标准。《办法》对校外托餐机构定义、许可流程、场所设置、设施设备、应急处置和监管职责分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小饭桌”有了“身份证”
12月24日中午,笔者来到市区中山路西街小学门口,尽管距离放学还有一段时间,但是校门口已经聚集了不少家长,还有一些手举“小饭桌”标牌来接学生的工作人员。
放学铃响后,学生陆续走出校门,一部分学生被接回家,一部分学生跟着队列到“小饭桌”就餐。因为父母没有时间接送,西街小学学生高禹哲被托管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饭桌”。高禹哲的妈妈告诉笔者:“这家‘小饭桌’每天会把孩子吃的食谱发到他们的微信群里,所以我才选的这家。而且最近这家‘小饭桌’还有了食药监部门发放的备案证,这下我心里更踏实了。”笔者来到这家“小饭桌”看到,墙上挂着校外托餐机构备案证,上面不仅有机构名称,还有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备案类别、经营有效期限等详细内容。厨房干净整洁,墙角的留样柜里摆着留样菜品。“孩子们吃的东西都留了样,原料采购也做了台账,这样食材可以追溯。”这家“小饭桌”的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以来,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摸清辖区“小饭桌”的数量,印发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监督管理的通知》,对辖区“小饭桌”管理的责任单位、任务分工、监管要点进行了细化。据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要取得校外托餐机构备案证,首先经营者须提出申请,并签订承诺书,提交房产证或租赁协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执法人员还要对“小饭桌”的布局、食品加工过程、食品留样及采购等进行严格检查,符合条件才会颁发证书。据了解,截至目前,金台区已有195家“小饭桌”通过验收领到备案证。
“小饭桌”成了“放心桌”
11月27日,笔者在市区经二路小学门口看到,挂在学校门口的校外托餐机构公示牌,吸引了不少学生和家长的目光。“我给孩子选的‘小饭桌’就是公示牌上的,这下我就放心多了。”市民刘娟说。
据悉,经二路辖区共有3所小学,周边“小饭桌”数量较多,监管难度大。为了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9月份开始,经二路食药监所按照《办法》,对辖区“小饭桌”进行全面摸底。经过严格考核,最终26家“小饭桌”验收合格,并进行了统一公示。笔者看到,公示牌上的信息标注非常详细,“小饭桌”名称、加工地址、负责人、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等一一标明。“以前为了给孩子找一家放心的‘小饭桌’费时又费力,现在方便多了,只要照着公示名单就近选一家就行了,毕竟是经过‘官方认证’的。”一位学生家长高兴地说。经二路食药监所所长李杨介绍,校外托餐机构备案期限仅为一年,备案期满后将对经营场所重新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并及时公告。
为了让“小饭桌”真正成为“放心桌”,市食药监局高新分局以市政府出台的《办法》为契机,召集辖区校外托餐机构负责人集体“充电”,重点解读《办法》提出的管理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校外托餐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校外托餐经营行为。市食药监局高新分局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小饭桌”的检查更加严细,砧板的区分,刀具的区分,生熟肉、成品、半成品的冷冻与冷藏等细节一个都不能放过。不仅如此,他们还打算选取三四家“小饭桌”打造成样板间,组织学校、“小饭桌”工作人员参观学习,进一步加强监管,引导“小饭桌”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