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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棚户区改造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本报讯12月20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2018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新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9696套,截至11月底,已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19个,共计9916套,完成省级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102%,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自2011年开始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我市经过多年努力,截至2017年底累计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1.21万套,其中已竣工6.05万套,基本建成0.99万套,在建4.17万套。累计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棚户区改造政策性贷款和专项建设基金233.7亿元,为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市区及各县城(重点镇)综合承载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连续五年考核全省第一,今年前三季度考核也保持了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
  今年以来,我市结合市情,出台了《宝鸡市城镇棚户区标准和改造范围界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制定标准,严控成本,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货币化安置方式,严控货币化安置率。通过棚户区改造政策,争取棚户区改造贷款支持、做好棚户区改造专项收益债券发行申报工作、争取各级各类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已落实农发行政策性贷款12.8亿元,已争取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专项资金18.1亿元。此外,我市还优先选择项目收益与融资能自求平衡的项目,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收益债券支持,减轻政府债务负担;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联合开发、项目代建等方式,引进有实力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有效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促进项目快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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