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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走失家长急男子借机诈骗被判刑
  本报讯孩子走失,作为家长肯定是心急如焚,想早点将孩子找到,男子胡某却借此机会实施诈骗,谎称自己知道孩子的下落。近日,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10月,眉县某村民的孩子走失,为了尽快找到孩子,亲属在向公安机关报警的同时,又通过网络平台发出寻人启事,并承诺给提供线索的人1万元酬谢金。10月17日下午,男子胡某看到这一寻人启事后,便动起了歪脑筋。他按照启事上留的电话,主动添加孩子亲属的微信,并谎称知道孩子的下落。多日的等待,终于有了消息,孩子的亲属当即承诺,如果能顺利找到孩子,可以支付5万元酬金。随后,胡某要求亲属将5万元通过银行转到指定账户。为了不暴露自己,胡某提供了他人的银行账号,并不断通过微信对孩子亲属进行欺骗,表示如果不及时给钱,孩子就有可能被转移。情急之下,孩子的亲属只好选择报警,民警经过侦查,确定了胡某的行踪,最终在西安成功将其抓获。
  据胡某交代,他并不知道走失孩子的下落,只是看到寻人启事后,借机向孩子亲属骗钱。法院审理认为,胡某在不知孩子真实下落的情况下,制造虚假信息,向孩子亲属实施诈骗,虽然未得逞,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而胡某诈骗金额为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因此胡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过庭审,眉县法院当庭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张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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