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正在调解一起欠薪案 张敏涛
临近年底,到了农民工返乡高峰期,但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现象咋办?农民工怎样合法讨要欠薪?笔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讨薪”要注意保留证据
“太感谢法官了,我以为辛苦一年挣的钱就要打水漂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手了。”12月21日,进城务工的李某等15人,顺利地从金台区法院办案法官手中,拿到了被包工头拖欠大半年的工资。
今年3月,李某等15人在市区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并与包工头张某签订了用工合同。9月,该项目完工后,15名工人索要工资时,却被张某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了。经过协商,张某答应给他们出具欠条,并称随后才能给钱。几个月来,李某等人多次讨要,均被张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李某等15人一起将张某告上了法庭。金台区法院受理后,依法对张某进行了传唤,经过办案法官多次调解,李某等15人终于拿到所拖欠的工资。
办案法官表示,此案中,张某欠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特别是李某等人在讨薪未果的情况下,让张某出具了欠条,这是农民工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笔者从金台区法院了解到,进入12月以来,该院已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70余起,其中有不少进城务工人员到法院诉讼时,因为拿不出劳务合同或相关证据而影响正常维权。
法院设立了绿色通道
今年6月,农民工杜某经人介绍,受雇于市区一建筑工地,当时只是口头和包工头约定,工资按日结算。开始,包工头每天都能给杜某按时支付工资,慢慢地就变成了每周一结。第二个月,包工头告诉他,最近资金紧张,干完活再结算剩余工资。9月底,工程结束后,杜某向包工头索要剩余工资时,没想到却被其以各种理由克扣了一大半的工资。多次讨要未果后,杜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中,因为杜某没有与包工头签订任何协议,最终经过法官调解,杜某只拿到了部分所拖欠的工资。
对此,金台区法院法官张诚说,广大农民工在务工时,要和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薪酬方面的具体内容一定要写清,一旦出现故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农民工就可以依法进行维权。同时,还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另外,务工人员如果遇到故意欠薪,要依法维权,学会用法律武器打官司来保护自己,千万不要采取过激手段索要欠薪,避免讨薪不成反坐牢的悲剧发生。
据了解,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在年底拿到工资,金台区法院设立了讨薪绿色立案通道,不仅诉讼费用可以享受减免,而且案件可直接分至速裁中心,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相关环节依法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司法部门还为被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让农民工不再为合法维权讨薪犯愁。